根据工作需要,兴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公益性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从事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能吃苦耐劳,纪律观念强;
2、限兴仁市户籍;
3、年龄18—28周岁(1992年10月21日至2002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明显疤痕、心理疾病、肢体功能障碍等;
5、矫正后双眼视力不低于4.9;
6、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或从事过公益性岗位时间累积不满2年人员;
二、特殊条件
1、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退伍军人学历要求可适度放宽;
3、易地扶贫搬迁户、家里土地被国家全部征用的农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失业人员、属于单亲家庭且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城镇失业人员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三、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11月10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兴仁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东湖加油站旁),联系人及电话:0859—6217799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须对报考人员基本条件或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入围人数。
2、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情况确定入围人数,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
(三)政审、体检及公示
1、政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
3、公示: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警务辅助人员,并进行公示(或者电话通知)。
四、职责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警务勤务辅警,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被招录的勤务辅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大队领导对被聘用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并通过考核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招聘的勤务辅警实行月工资制,试用期每月工资1600元(含保险),正式录用后,根据《兴仁市公安局辅警岗位设置、层级管理及薪酬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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