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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通知(11月14日面试)

文章来源: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编辑者:admin时间:2020-11-06 10:25阅读: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0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公示及面试通知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2020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经笔试、资格复审,共有347名考生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具体详见附件1),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星关区工业大道邓家湾路口)707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8点之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参加面试(地点:百里杜鹃路与深圳路交汇处)。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根据《毕节市202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意见》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毕节市七星关区2020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具体详见附件2),请考生严格按照告知书规定做好面试准备。

附件:1.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0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2.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0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0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请考生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进行疫情健康检查。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一、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C)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体温≥37.3C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 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C)的,可以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C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一)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 200号),对部分地区来黔人员的防疫要求如下:

    1.14天内境外来的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 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参加考试;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 3C)的可以参加考试。

    3.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 (低于37.3C)可以参加考试。

    4.低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C)可直接参加考试。

    若考生因上述情况或因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或因有新冠肥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以及其它个人原因导政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 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因此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视为放在考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的个人防护准备。

     (五)面试结束,考生要按规定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六)考生须严格遵守《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 200号)等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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