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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机关保密的规范

文章来源: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编辑者:admin时间:2020-05-20 10:31阅读:

贵阳教招笔试课程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资料网资讯:2020年贵州省事业单位考试笔试主要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测验》常识判断,公共基础知识该如何去备考,本站整理了公共基础知识,供考生参考学习使用。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判断:工作简报格式写作注意事项

“保密”,是人或社会组织为了防止关系自身利益的事项或信息被他人知悉或公开而造成某种损害,对该事项或信息所实施的保护行为。古今中外,“保密”一直客观存在,小至个人、家庭,大到团体、政党、国家,为了维护其秘密信息,都会根据需要进行“保密”。在现代社会,根据涉及内容的不同,秘密可以分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类。党政机关工作中的“保密”,主要指保守国家秘密。
    保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国家能力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着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保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1988年我国就颁布了《保密法》,并于2010年4月进行了修订。2014年1月,国务院根据《保密法》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贯彻实施《保密法》作出具体规定。在党政机关工作,尤其是从事涉密工作,对这些规定必须掌握遵循,这不仅是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是对个人前途命运的高度负责。
    保密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如涉密人员管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重点领域区域管理、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保密资格管理、涉外保密管理等。做好日常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关键是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涉密载体管理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方式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物品。根据介质不同,可分为五类:一是纸介质。指以文字、图形、符号等书面形式记录国家秘密的文件、文稿、档案、电报、信函、图纸及其他图文资料等。二是磁介质。指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的载体,如硬盘软盘和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三是光介质。指以光信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括CD、VCD、DVD等各类光盘。四是半导体介质。指以电子器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各种U盘(闪存)存储卡等。五是密品。
    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产品等。这种设备或产品有的可以通过外观观察获得国家秘密信息,有的需要通过一定手段进行测试、分析获得国家秘密信息。做好涉密载体管理应把握好以下主要环节:
    (一)制作
    (1)起草秘密文件、资料过程中产生的送审稿、讨论稿、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等,都要严格按照秘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不能随意丢弃。
    (2)秘密文件、资料一旦定稿,应严格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和编号。需要委托印刷厂印制的,应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印制。(3)印制过程中产生的废页、废料、残页、料、校对稿、胶片、胶版等,需要保存的,应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不需要保存的,应按规定销毁,不能随意处置,不得作为废品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人。
    (4)使用磁、光、半导体等介质拷贝、刻录国家秘密信息,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定点单位进行,并在适当位置标明密级,不能托交其他社会单位或无关人员进行刻录、制作。(5)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承办人员及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多制私留涉密载体。(二)传递
    传递涉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涉密载体送往外地的,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部门传递;在本地区传递的,可通过机要文件交换站进行,也可由收发件单位派专车专人直接传递;传递绝密级涉密载体的,须实行专车二人护送制。涉密载体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普通传真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三)接收
    接收涉密载体时,须严格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等手续。首先要认真检查是否发给本机关、单位,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签收单上的登记是否与实物相符。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无误后,接收人员方可签名并注明接收时间,加盖接收单位收件专用章。(四)使用
    (1)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不得将其带到家中或公共场所,不得在非涉密电子设备中处理存储、刻录、传输磁介质、光介质和半导体介质载体。涉密载体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载体去向。
    (2)借阅、借用涉密载体,应经借出单位主管领导批准。非该项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出借。借阅、借用时要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时要当面清点、销号,办理退换手续。借阅期间,不得横传,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私自留存、复制、摘录、摘抄涉密载体内容。
    (3)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涉密载体应当按原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汇编涉密文件、资料时,应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涉密载体,应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进行管理。
    五)复制
    (1)复制本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复制非本单位的,应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2)复制涉密载体,应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加盖复制单位复印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3)复制涉密载体,只能在单位内部或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
    (六)携带
    一般不要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使载体始终处于本人的有效监控之内。携带绝密级载体的,要严密封装,并至少有两人同行。禁止邮寄和非法携运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
    (七)保存
    保存涉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并上锁;密码锁须拨成乱号。严禁将涉密载体存放在玻璃书柜或木质书柜中。绝密级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
    (八)销毁
    (1)机关、单位对需销毁的涉密载体,应履行清点、登记手续,报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需销毁的涉密载体必须送交专门的涉密载体销毁机构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并派专人现场监销。
    (2)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自行销毁少量涉密载体时,应当严格履行清点、登记和审批手续,并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
    (3)涉密载体销毁的登记、审批记录应当长期保存备查。严格禁止将拟销毁的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转送他人。
    除了以上主要环节之外,还应注意的是,密载体不属于私人物品,不能由个人私自保存和处理。个人因工作需要暂时使用涉密载体的,工作完成后,应及时交还单位保存。个人参加涉密会议领取的涉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会后应交机关、单位保管,不得私自持有。个人不能私自销毁涉密载体。涉密人员、涉密载体管理人员在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涉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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