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已经结束,在此期间考务办未收到书面查分申请和其他反响。根据《石阡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综合类职位若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阡县汤山街道北塔大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御东菁华”斜对面])六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同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报名信息表”并附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照片粘贴在“报名信息表”底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现在岗服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载明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和服务期考核情况等内容。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
7.以“村干部”资格报考相应职位的,须持以下证明材料:①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②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经历、现实表现);③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书记审核签字的廉洁自律材料;④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⑤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计生政策执行情况审核材料;⑥属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经县委组织部复核后,交县招聘办公室。
8.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报考相应职位的,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县人武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确认签字加盖公章,并出具属于石阡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9.以石阡县民兵应急队伍骨干分队出队队员资格报考相应职位的,须持县人武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原件1份,并附服务期间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以随军家属资格报考相应职位的,须持县人武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军人现服役部队及职务、家属姓名)原件1份、军(警)官证或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结婚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批复家属随军的正式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其他事项
(一)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需验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供所需验证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空缺的职位数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后)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三)递补复审对象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24小时内无法联系上的递补对象,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因考生未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或因错填、更换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导致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共5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个人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的加盖公章),书面向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咨询电话:0856—7623755
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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