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1950年10月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10月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贵阳师范学院,1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接管学院;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2006年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与厦门大学结成对口支援关系;2013年7月正式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2017年成为贵州率先进入教育部/国家外专局“111计划”的高校,201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67名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8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https://rsc.gznu.edu.cn)、贵州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gznu.edu.cn/)、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0年8月3日至8月11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9:00—8月14日17:00。
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8月14日17:00)前未“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https://rsc.gznu.edu.cn),进入相应报名入口注册后,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填写《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3.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岗位—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报名信息—等待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缴费。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将在24小时内,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8月14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8月14日17:00)后至2020年8月15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须上传的材料:
报考人员请根据本人身份和本方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下列资格审查材料(按①-⑨的顺序上传),所上传材料必须齐全,且清晰可见: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⑤近六个月内离职的人员须提供离职证明材料。
⑥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提供党组织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本方案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是指:
a.本科期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
b.本科期间担任校级、二级院(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c.本科期间担任校级、二级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d.研究生期间担任校级、二级院(系)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⑦应聘党务及思政人员岗位的,应提供党组织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⑧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按《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提供。
5.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8月16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者,视为报名失败。
6.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7.报名要求和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上传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因错报、误报或瞒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指最终缴费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无人报考(含无人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应当与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网上上传的资格审查材料,用于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被录用后将提供原件进行审查,若提供的原件与上传材料不一致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0851—83227076。
(7)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方式:按招聘岗位分类进行,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专职辅导员、党务及思政人员岗位为综合知识;其他岗位为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有关说明:
①考生须同时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②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③笔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2.面试
(1)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高校教师岗位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应聘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高校教师岗位的,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6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4)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5)有关说明:
①考生须同时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②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③面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和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师范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贵州省和我校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应聘人员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每个环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都将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应在每个环节前查阅相关公告,如因本人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电话:0851—83227076;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师范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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