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15名文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安新区公安局委托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文秘工作人员,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贵安新区公安局非执法、非涉密岗位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贵安新区公安局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未受过行政处分或法律追究;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在2020年12月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现从事文秘岗位工作者优先;
(五)政治素质合格,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品德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乐于奉献,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六)具有履行文秘岗位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七)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八)身体健康。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根据相关规定有不得聘用为文秘岗位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00时至12月18日24:00时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的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考人员应按照本公告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者请勿报名。
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或隐瞒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予以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凡在网上进行报名成功人员在2020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贵阳市解放路117号(省军区南厂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右侧,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须带本人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须带本人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五、测试内容
(一)笔试
笔试以办公室文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进行出题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测试通知单》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笔试测试通知单》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公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合格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查询个人总成绩及体检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仅限一次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主动放弃。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总成绩及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被聘用人员与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贵安新区公安局工作,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八、薪酬标准:
本次录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住房公积金),
试用期工资标准:2400元/月。单位提供工作餐和备勤住宿。
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2400元700元月绩效年终考核绩效。单位提供工作餐和备勤住宿。以上工资待遇均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九、本招聘简章由招聘单位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监督电话:0851-88902192
贵安新区公安局咨询电话0851-88902125
联系人:艾其珺、谢珺
贵州林城人才派遣公司咨询电话0851-85287386
联系人:王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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