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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2021年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简章(33名|4.27-29报名)

文章来源: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编辑者:admin时间:2021-04-24 10:54阅读:

围绕深入实施“千名英才·智汇铜仁”行动,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强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加快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铜仁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3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才办牵头,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和分工配合实施。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条件公开、岗位公开、过程公开,接受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3名,其中:综合类2名,教育类13名,卫生类18名。具体职位详见《石阡县2021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2021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截止2021年4月27日,我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应聘人员在以往招录(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未过记录期限的;

9.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不得列入引进对象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及办法

本次引进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www.shiqian.gov.cn)上公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4月29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石阡县汤山街道城北社区“御东菁华”斜对面)。

4.提供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研究生学历报考教育类职位的,如研究生学历专业方向与引进职位要求相近的,须提供本科相符专业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如实填写《石阡县2021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并提供近期同底1寸免冠证件照3张。

5.其他所需材料:

(1)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持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6.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报名人数比例,设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二)考试

考试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

学历为硕士毕业生(含六所部属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的只面试;学历最低要求为本科毕业生的其它职位,先笔试,再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卫生基础知识》。

2.面试

(1)面试对象

一是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笔试考生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是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含六所部属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计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在成绩登记表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统一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招聘岗位的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以上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只实行面试的职位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拟引进对应职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末位并列的一并列入)。

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它医疗机构所做出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理部门具体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成绩、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情况。

考察工作小组须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考察工作小组须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形成结论,并在报名表资格复审栏签字盖章。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不能按时提供考察依据及相关资料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七)备案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其聘用的,由用人(聘用)单位填报聘用有关表册并附相应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聘用)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引进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福利待遇

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如实报告自己接触史、旅居史,主动出示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应聘活动。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有关事宜

(一)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简章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0856—7623755(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

附件:1.石阡县2021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2.石阡县2021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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