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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实验学校2021年(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后续招聘面试公告(12月11日面试)

文章来源: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编辑者:金粉笔教育时间:2021-11-30 08:57阅读:

根据《安顺市2021年(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公告》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我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试人员

《安顺市实验学校2021年(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

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上人员为进入考试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考试分值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和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综合素质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鉴别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9:00开始

3.考试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4.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安顺市实验学校逸夫楼三楼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并需按时到达指定的候考室候考,抽签决定考试顺序,8:00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由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综合素质考试成绩40%组成;专业技能考试、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环节。考试人员成绩达不到75分以上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资格复审

考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审批

(一)体检

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引才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等情况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官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顺市教育信息官网和安顺市实验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及《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安府办发〔2014〕80号)要求,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环节均按《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附件2)规定的要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七、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市人民政府网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招聘部门网站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336830

 

附件:1.安顺市实验学校2021年(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2.《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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