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有力推进公安体制改革,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余庆公安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警员)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余庆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4.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12日-2001年11月11日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依据。
5.学历要求:01至06岗位: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07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6.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未经原用人单位同意,自行离职的,原则上不得再招聘;
7.其他不宜从事警辅人员工作的。
四、报名、加分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审查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一楼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余庆县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提前下载填写好并带至报名现场)、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2张及电子版(电子版按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方式命名,如:张三522****0061,图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由县公安局选派专人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身高测量由现场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测量合格的,进入资料审核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选定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提供虚假不实信息、资料或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调减或减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4日12:00前书面向余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二)加分审查
1.加分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1日9:00-2019年11月13日16:00(与资格审查同步)
2.加分审查地点:县公安局一楼
3.加分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4.加分条件。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但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面试后的得分总成绩。
(1)退役军人加2分;
(2)获得县级及相应层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级及相应层级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及相应层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4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查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在2019年11月14日14:00-17:30期间,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不能代领)到余庆县公安局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上午8:00(因天气变化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余庆县体育广场(夜市小吃街)
2.体测项目:详见余庆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3.体能测试按相对应测试标准计分,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5.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6.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4.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对象: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与加分项相加后,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内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折算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笔试人员。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100分)。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体能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分项+笔试成绩×30%。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重新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未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体检事项。
1.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余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查有不符合本《简章》第三条“招聘条件”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合同制警员工资待遇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层级晋升按照《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二)管理
用人单位对合同制警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制定的《余庆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使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须携带相应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电话应24小时保持畅通,如遇特殊情况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通知事项等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本招聘简章由余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709201(余庆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851—24704316(余庆县纪委余庆县监察委员会)
余庆县公开招聘合同制
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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