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林业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有关资格条件详见《六盘水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干部(中小学教师除外)。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忠诚担当,品行端正,业务能力较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1月。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3.受党政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因任职回避不宜遴选的;
6.从事工作涉及国家机密,尚在脱秘期内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不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9.法律、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体检与考察、试用与调动等5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2019年11月22日下午17:00;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报名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11月29日。
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林业局办公室205室。
报名资料: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含电子照片)4张;
(4)《六盘水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6)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7)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印证材料以及专业资格证书等。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完整《六盘水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有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原因、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遴选工作人员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资料现场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现场反馈理由。初审依据为《公告》中遴选人员基本条件和提供的报名资料。
(2)资格复审。整理汇总报名人员资料,填写报名汇总表,报市林业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若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瞒报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资格,报请报名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组织处理。
(二)笔试
1.开考原则。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该职位遴选计划将予以取消。对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的,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和遴选单位网站上及时发布遴选计划取消公告。
2.内容与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机关事务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工作中的试题命制和保存、组织笔试、阅卷和成绩公布等环节由市林业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将在市人社局和林业局网站上公示笔试成绩。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决策、人际沟通、应对突发事件、岗位适应需求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由市林业局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总分为100分。
2.考官组构成。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明确。
3.面试工作。面试工作中的试题命制和保存、组织面试和公布等环节,由市林业局自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将在市人社局和市林业局网站上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面试分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需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由市林业局另行通知。
考察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调动资格条件的情况,开展考察时间由市林业局另行确定。考察合格人数若达不到公开遴选计划数时,是否进行递补由市林业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试用与调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有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为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履行遴选工作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遴选事项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开遴选结果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所涉及的报名资料准备、资格审查、报考专业、准考证领取时间等具体事宜,可先向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四)本方案由市林业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林业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858-82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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