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涉及各项信息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和“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进行发布,“筑人才APP”可进行转载,其他网站未经允许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请考生务必以官方网站上相关信息及相关表格为准。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我区人才队伍素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向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才和部分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在花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花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引进办”)组织实施。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坚持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8名。具体详见《花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附件)。
三、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至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43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引进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应职称及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医疗卫生岗位原则上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在2013年1月1日—2019年9月30日我区同意引进后本人自动放弃或辞职、辞退的;
7.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纪律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在贵阳市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因辞职、离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3年内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需求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初次测试、面试、实习测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与聘用(含试用)等程序进行。引进《简章》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和“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发布。
(一)发布需求信息
2019年10月31日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和“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发布《花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须在有效时限内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在2019年11月9日9﹕00—11月17日16﹕00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按要求如实填写《花溪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130×160像素),并按时限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引进、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凡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提交《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保持通讯畅通,经初步审核《报名表》符合条件的人员,“引进办”采用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并通知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打印《准考证》,进入考试环节。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发布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和“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
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引进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提供相关学历印证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满足需求岗位条件相应的印证资料;
5.其他可以说明个人专长、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高层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引进办”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和笔试范围,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
网上报名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人数等于或大于拟引进岗位计划数2∶1比例,方可进行开考。参加考试人员的人数与拟引进岗位计划数达1∶1比例的,根据岗位需求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同时,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引进《简章》。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和“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进行公示。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引进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引进对象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对其素质、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
面试对象为在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不低于1∶1、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的考生。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考生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的人数与拟引进岗位计划数达到1∶1比例的,可以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成绩的平均分(100分制计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和“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进行公示。
(六)实习测试
实习测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拟引进岗位1:1的比例确定实习测试人员,若同一岗位进入实习测试的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实习测试对象。
实习测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用人单位须对进入实习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才能进行实习测试。资格复审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依据同一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同一岗位只能递补1次。
实习测试主要测评应试对象专业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总结归纳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实习测试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测评要素,采取自主测评的方式,针对实习测试人员的综合能力是否适合岗位需求,书面出具实习测试是否合格的意见,并按照时限要求报“引进办”。
实习测试不合格人选,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考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引进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认真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引进。
1.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的;
4.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及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的;
5.在贵阳市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因辞职、离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不满3年的;
6.经花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的。
(八)体检
考核合格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引进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凡进入考核、体检环节的拟引进对象,在考核、体检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对拟引进的人选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和“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选,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与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年限最低为5年,并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事项
1.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相应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比照花溪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或同等学历标准执行。
2.此次人才引进网上报名时间严格按照简章执行,逾期不再受理。
七、工作纪律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花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进工作各个环节必须由区纪委监委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报考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引进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花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引进高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环节所定时限如遇特殊情况,由“引进办”作相应调整。
咨询电话:0851—83863877(花溪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干部教育科>)
0851—88231714(花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科<人才规划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1—83155231(花溪区纪委监委)
附件:
花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引进
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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