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上级单位的要求,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在绥阳县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到绥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下设股级事业单位绥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职位设置及职位代码
(一)考调计划
本次考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4名。
(二)职位设置及职位代码
1.12345热线服务工作人员2名(需经常应急处置加班,夜间值班,劳动强度较大,建议男性报考),职位代码01;
2.政务服务工作人员1名,职位代码02;
3.会计1名,职位代码03。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不纳入本次考调范围);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须具有3年及以上在本县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拟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人员;
3.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考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考调的;
7.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9年11月25日计算。
三、考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考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1月25日在绥阳门户网站公示栏内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共3天。
2.报名地点:绥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4楼办公室(绥阳县公安局对面);联系电话:26222133;联系人:张玲玲。
3.具体步骤:报考者在绥阳门户网站网下载并如实填写《绥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19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报名表》“照片栏”须粘贴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者持《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原件(上述证件均须复印件一份),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规定期间内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报考从事会计职位的还需出具目前从事单位会计工作证明原件,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证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初审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在绥阳门户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进行考试,否则减少计划或取消职位。
(四)考试
本次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职位,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比例3:1确定面试对象。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考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7名外聘考官组成。
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将考试成绩在绥阳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电话通知已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考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笔试,以新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以面试成绩计入考调总成绩,若仅进行面试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组织笔试,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另行通知。
(五)考察、确定拟考调人员
考察工作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组织实施,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计划考调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综合考察对象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研究择优确定拟考调人员。
(六)公示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确定拟考调人员后,在绥阳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考调问题的,取消考调资格,并在考察人选中递补拟考调人员。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
公示环节取消考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研究从考察范围人员中递补拟考调人选,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绥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6222133绥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监督电话:0851—26363572绥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组
绥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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