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引进机制,满足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参加汇川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且实际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中,定向选聘8名雇员。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选聘普通雇员8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市汇川区2019年定向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参加汇川区2019年上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进入面试环节且实际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0日—2001年12月30日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年龄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愿意为开发区(汇川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愿意履行雇员的职责和义务,身体健康;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它资格条件。
三、选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贯彻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采取现场双向选聘、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此次定向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选聘公告、资格审查、现场双向选聘、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c.gov.cn/)就选聘职位、选聘范围、选聘资格条件、选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选聘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9:00开始,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选聘者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
3.选聘地点:汇川区第二行政办公中心301会议室(汇川大道516号)。
4.选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遵义市汇川区公开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报名表》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表》,请在附件2下载),《报名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或不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选聘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
5.选聘方式:选聘采取现场双向选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
(1)汇川区雇员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雇员待遇及聘用相关事宜作情况介绍;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选聘职位进行宣传讲解;
(3)符合用人单位选聘条件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填写《报名表》交聘用单位备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聘用单位根据选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符合选聘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经用人单位考核后,双方达成拟聘用意向的,填写《遵义市汇川区2019年雇员选聘情况确认表》,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复审后,双方签字确认备案。
拟选聘人员及实际选聘人数(实际选聘人数由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选聘计划数)均由选聘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经历、特长等,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如同一职位报名参加选聘人数超过选聘计划数,则由用人单位现场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选聘人选。
面试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在达到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应聘人员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选聘人选。(若拟聘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重新面试评分)。
6.体检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3)放弃体检或体检合格后放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报考该职位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最多递补两轮。
7.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选聘职位规定的选聘资格条件,确认其选聘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者;
(6)以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
(7)按照《简章》不得选聘的人员。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c.gov.cn/)公示7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9.办理聘用手续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书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2年。
雇员管理及工作待遇按《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选聘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选聘有关事宜将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涉及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影响参加选聘、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选聘咨询电话:0851-28651559
监督电话:0851-28397767(汇川区纪委监委)
遵义市汇川区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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