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安新区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有关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职位,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
一、资格审查合格及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15日(9: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贵安新区思孟路贵州师范大学贵安附属小学大厅(花溪大学城)
三、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提交的资料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贵安新区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与笔试报名时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贴时请用固体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为提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效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准备可参照附件2的顺序和内容要求准备)外,以下情况还需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一)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审查时已就职的公职人员考生)和定向委培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工作在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审查人员由区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意见表(附件3),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意见表,同意报考意见表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审查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审查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身份为在职公务员的,须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注明招聘年度(以招聘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聘的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聘年度为2015年),并提供办理录用时省级或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下发的录用文件或录用审批表。
(二)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及考生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
(三)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四)考生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事宜
(一)贵安新区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并书面签署贵安新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为提高资格审查审核效率,确保资格审查审核顺利进行,请考生提前查看资格审查地点位置。
咨询电话:
0851-88910835(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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