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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资料:感性认识的三种形式

文章来源: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编辑者:金粉笔教育时间:2020-02-18 17:18阅读:

贵阳教招笔试课程

  【导读】

  贵州金粉笔教育事业单位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感性认识的三种形式》,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认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事业单位考试的高频考点,考察形式复杂多样,题目设置多元化。之前的内容中我们学习了实践和认识,那么本节课程主要学习认识活动中的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它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感觉:是感性认识中最低级的形式,也是整个认识活动的起点。它指的是人们应用五种感官(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对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方面的反映。例如:桌上放了一个苹果,使用视觉,感受到是红色的;发挥味觉,尝起来是甜的;应用嗅觉,感知到是香的。我们使用了三种感官去感受这个事物,这就是三种感觉。

  知觉:是对客观事物表面现象或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它为主体提供客观对象的整体映象。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的,但知觉不是感觉的简单总和,而是在大脑中把有关事物的各种属性、各个方面的感觉信息、感觉材料加以整合,在意识中形成反映该事物各个方面特性的整体的感性形象,这就是知觉。例如:桌上放了一个苹果,使用视觉,感受到是红色的;发挥味觉,尝起来是甜的;应用嗅觉,感知到是香的,这是三种感觉。如果把它们综合起来,我们对这个苹果的感知是:又红又香又甜,这就称之为一种知觉。所以说知觉是对感觉的集合,是比感觉高一级的反映形式。

  表象:是曾经作用于感官的事物的外部形象在人的意识中的保存、再现或重组。感觉和知觉是客体的刺激直接作用于主体的感觉器官而在人脑中形成的感性映象,当客体的刺激消失以后,这种感性映象不随之消失,而是可以暂时地或较持久地保留在记忆中,这种保存在记忆中的感性映象通过回忆而再现出来,就是表象。简单来说,表象就是对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所以表象是感性认识的高级形式。例如:当我提起苹果,大家就会在头脑中出现关于苹果的形象特征——又红又香又甜,这就是对感性映象的回忆与再现。

  考察方式多以单选和多选题出现:

  1.(单选题)我们看到苹果的形状和颜色,嗅到它的气味,摸到它的光滑,尝到它的滋味,在意识中形成这个苹果的整体感性形象。这种反映形式属于()

  A感觉B知觉C表象D概念

  答案:C。解析:表象的定义就是事物不在面前时,人们的大脑中也会留下事物概括性的形象。题目中提到了“在意识中形成这个苹果的整体形象”,这就是对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是一种对事物的再现,故本题答案选C。

  2.(多选题)以下属于感性认识的是()

  A感觉B概念C判断D表象

  答案:AD。解析:感性认识的三种形式是:感觉、知觉和表象;理性认识的三种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故本题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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